close
民國41年4月28日由中華民國與日本國兩國政府在臺北賓館簽訂,同年8月5日在臺北賓館換文生效。中日和約全名為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由外交部長葉公超擔任全權代表,日方由河田烈率領多次談判並簽約。
中日和約是繼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及日本降伏書三項協議與承諾之條款恢復臺灣與澎湖的領土主權,條約中確認了臺灣領土主權歸屬中華民國統治臺灣迄今。
全站熱搜
民國41年4月28日由中華民國與日本國兩國政府在臺北賓館簽訂,同年8月5日在臺北賓館換文生效。中日和約全名為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由外交部長葉公超擔任全權代表,日方由河田烈率領多次談判並簽約。
中日和約是繼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及日本降伏書三項協議與承諾之條款恢復臺灣與澎湖的領土主權,條約中確認了臺灣領土主權歸屬中華民國統治臺灣迄今。
留言列表